关于对各省分公司“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铁通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考核的通知(附考核表)


中国铁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团委,公司机关团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铁通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国铁通团〔2006〕 号)有关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实行量化考核的要求,做好对各省分公司“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铁通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考核,中国铁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于今年年底前对各省分公司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团委,公司机关团委(含设备维护中心团委)

二、考核内容

学习教育、创新创效、服务奉献、健全组织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主要任务及评分表见附件1。

三、考核流程

1.各省分公司在今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内容完成后,结合本级团组织和所属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完成情况,先进行工作自查自检。

2.自评后,将自评评分表报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进行检查验收。

3.及时将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的自评评分表一式二份上报中国铁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省分公司自查自检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检查以片区内交叉检查为主,根据需要适当安排片区之间进行交叉检查。交叉检查主要以听取汇报,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和检查评分的方式进行。

四、分数评定

考核评分分为基础工作、特色成果、配合检查三个部分。其中,基础工作部分总分值为100分,包括准备工作、动员部署、四项主题活动、建立完善五项制度、舆论宣传和检查验收六项内容,采取扣分方式考核,不计负分;特色成果部分总分值上不封顶,采取加分方式考核,不重复计分;配合检查部分总分值为20分,采取加分方式考核。

各项考核内容的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如被考评单位提供资料不翔实,无法说明条目得分依据,则该条目视为零分。

总得分为基础工作得分、特色成果得分和配合检查得分按比例相加之和(自评时,配合检查得分不计入自评得分),即总得分=基础工作得分×80%+特色成果得分×20%+配合检查得分。

五、工作要求

1.实施工作考核,是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任务的重要手段。各省分公司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做好自检和迎检工作,并结合实际,参照制定对下一级团组织的工作考核评分办法,逐级落实各项考核内容。各省分公司团委应及时检查、督促所属基层团组织,按标准完成好各项主要任务,并及时组织考评验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开展好本级团组织的自查自检工作。工作完成后,应及时与中国铁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落实交叉检查事宜。

2.各各省分公司团委在具体工作中,除紧密结合主要任务的特点和要求外,还应把握好以下标准。一是广大团员青年普遍参与。要将团员青年的参与率作为衡量重点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重点工作或活动,团员参与率达到80%,为认定此项工作或活动有效开展的前提。二是突出载体作用。要以具备丰富内容和思想性的系列活动为载体,调动各级共青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时代特点,突出实践育人,把这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三是工作方式要生动活泼。要结合企业实际,大胆创新,以广大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活动、开展工作,努力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广泛动员青年踊跃参与。四是团干部要带头参加。团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团员青年,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五是各项工作或活动资料应留存备查。包括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影像资料、团员提交的学习心得体会,各类工作或活动记录表等。六是对活动的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要掌握清楚。

3.检查考核要本着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关键是立足基层,推进工作,突出成效。各交叉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作出客观评价。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分析,积极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要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4.评分表中,要求各省分公司团委上报的有关文件、报表、《活动简报》、总结报告、经验材料等,请及时报中国铁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中国铁通“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铁通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及评分表

2.活动(会议)记录表

3.团课记录表

4.建言献策实践活动记录表

5.特色工作记录表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与祖国同奋进主题活动考核表.doc